各单位:
为切实保障校园内师生员工人身安全,维护良好的教学、科研及生活秩序,严格落实《兵团高校校园机动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相关要求,进一步规范校园机动车出入、停放、行驶等行为,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,现就我校校园机动车管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:
一、机动车出入管理
1.本校教职工车辆:凭已录入系统的车牌识别通行。新申请或变更车辆信息的,需填写《机动车门禁系统申请表》(附件1可从保卫部网站下载),经所在部门审核通过后,提交至保卫部完成备案录入,备案通过后方可享受车牌识别通行权限。
2.校外访客车辆:须提前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“访客预约”平台提交入校申请,申请材料需包含车辆车牌、访客人脸信息、入校事由、预计入校及离校时间等,经相关单位审批通过后,方可在指定时间段内入校通行。未提前预约或审批未通过的,一律不得入校。
3.审批责任:严格遵循“谁审批、谁负责”原则,审批人需对访客入校事由的真实性、合理性进行严格核实,若因审批疏漏导致校园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的,将追究相关审批人的责任。
4.特殊情况:应急救援、医疗救护、工程抢修等紧急车辆,到校后经门卫现场核实车辆性质及事由并登记相关信息后,可先行放行入校,门卫需在车辆入校后第一时间上报保卫部完成备案,确保后续监管可追溯。
二、机动车停放规范
1.教职工车辆:请规范停放至指定区域,具体包括图书馆地下停车场、弘毅楼地下停车场、体育馆停车场、励学楼南侧停车位、校医院西侧停车场。
2.访客车辆:请统一停放至体育馆停车场。
3.所有车辆:须按标线有序停放,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停放,严禁占用、堵塞消防通道、安全出口及校园道路。
三、机动车行驶要求
1.禁行区域:学生街、励学楼北侧、北门南侧等区域已设为机动车禁行区,严禁驶入及停放。
2.限速要求:校内所有道路限速30公里/小时,行驶时禁止使用辅助驾驶功能。
3.特殊车辆管理:后勤保障、工程运输、快递物流等校外临时进校车辆,须严格遵守指定的通行时段与路线,主动避开上下课等人流高峰期及主要教学、生活区域。
四、违规处理措施
为维护规定的严肃性,保障管理成效,将对违规行为采取如下处理措施:
1.首次违规。对于首次违规(如首次超速、首次违停等)的校内人员车辆,系统将自动记录,并由保卫部通过企业微信进行提醒。
2.再次违规。同一车辆在一个学期内再次发生违规,将临时锁定其入校权限7日。权限恢复需车主本人提交《新疆工业学院校园机动车入校权限恢复申请表》(附件2可从保卫部网站下载),经保卫部审批通过后方可恢复入校权限。
3.多次或严重违规。一个学期内累计违规三次及以上,或存在强行闯卡、堵塞消防与应急通道、在禁行区危险驾驶、伪造入校信息等严重情节者,将视情况延长锁定入校权限1至3个月,直至永久取消其入校资格,并通报其所在单位。涉嫌违法的,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4.访客车辆违规。访客车辆发生违规,将立即取消其本次入校权限并驱离,同时暂停关联审批账号的预约资格30日。对审批不严、导致违规发生的校内审批责任人,将进行通报批评;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依据规定追究责任。
5.损害赔偿责任。因违规行为引发交通事故或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的,责任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请全校师生员工及所有来访人员自觉遵守本通知规定,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与秩序。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新疆工业学院保卫部